
2020年4月份,富川县民政局各项社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。
一、及时下达和发放城乡低保资金,确保补助水平达标。本月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20408人,发放低保资金569.3602万元,月人均补助水平242.89元,达到自治区月人均补助230元的工作要求;本月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1804人,发放低保资金94.9331万元,月人均补助水平395.88元,达到自治区人均补助390元的工作要求。
二、全县特困人员对象实现应保尽保,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。我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585元/月,本月累计救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477人,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98.2951万元。我县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975元/月,本月累计救助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对象49人,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6.8829万元。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70人,共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4.9764万元。
三、本月我县共救助临时困难对象176人次,其中:因病87人次、因学20人次、生活困难69人,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.2万元。
四、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,本月我县共向27名未满18周岁的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2.16万元;向5名已满18周岁,符合享受“福彩圆梦·孤儿助学工程”助学金的在校就读孤儿发放助学金共4000元;按时足额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,本月我县共向2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9540元;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,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777 人 22.224 万元,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642 人 21.184 万元。(李川平)